4、陵墓。在中國雖有“帝陵無制”說法,但建造王陵延續兩千余年,從未間斷,每座王陵占地面積大(北京定陵,占地多達18萬平方米),耗資巨大(僅清東陵三大殿,貼金一項就耗費黃金400兩),宏偉壯觀,各具特色,蓋世無雙,集建筑、雕刻、書法、繪畫和園林于一體,成為世界殉葬建筑文化之瑰寶。數有秦始皇陵、唐朝關中十八陵、宋朝七帝八陵、元朝內蒙八白室、明朝北京十三陵、清朝東陵、西陵,光緒崇陵成為我國最后一座帝王陵墓。 《白虎通·崩薨》記載,戰國時期“以爵等為封丘之度”,天子墳高三人仞;諸侯半之,樹以柏;大夫八尺,樹以欒;士四尺,樹以槐。庶民不封不樹。唐代前后,對其規模、形狀與功能又多次做了較大的調整,使之更加威嚴壯觀。作為殯葬文化的組成部分,建筑藝術的典范,后人敬慕贊許;作為勞動人民做出的血汗和生命之見證,群眾悲嘆不已。殉葬等級觀念,既構成歷代封建王朝統治者厚葬、隆葬的重要內容,為其“棺槨必重,葬埋必厚,衣必多衾,文銹必繁,丘隴必巨”的主張服務;又為民間仿效、攀比厚葬、隆葬陋谷留下了機緣。 (責任編輯:悼詞文化網) |